网站首页 >> 通知公告
关于填写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(初期)满考核表》的通知
校属有关单位:
根据湖北省《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(鄂人[2006]18号),对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(初期)工资。见习期(初期)满后,个人填写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(初期)满考核表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考核表》),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后,明确岗位执行新岗位工资。具体如下:
一、填写对象
来校工作满一年(
二、办理程序
联系人:夏云 电话:87651466
附件:1. 见习期(初期)期满人员名单
2.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(初期)满考核表》
人事处